1、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、地址;
2、企业简介(含主要产品、服务、商业模式等);
3、企业管理者和实际控制人履历、简介;
4、企业营业执照(经工商年检)、章程(如需前置审批的,需提供有关部门批文)、验资报告、税务登记证、贷款卡(经人行年检)、银行开户许可证;
5、、企业经营许可证及资质证书;
6、企业前两年及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);
7、企业前两年及最近一个月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纳税申报表(经主管税务部门盖章确认);
8、企业最近三个月的主要货款回笼银行(或主要资金往来银行)的银行对账单;企业经营管理人和实际控制人个人银行往来对账单;
9、使用会计软件记账企业,提供与财务报表一致的科目余额汇总表,科目明细至三级科目;使用手工记账企业,提供财务报表科目组成明细,并简要说明主要情况;
10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;企业主要经营者和实际控制人个人住址及资产申报表;
11、企业、企业经营者和实际控制人对查询其银行征信记录的授权书(可选项);
12、反担保方式为抵(质)押担保的,提供有关权利证书复印件;反担保方式为第三方信用担保的,提供上列1-11项资料。
附注:
上述资料中如是证件的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(同时提供原件备验) |